文/深圳,子在川上曰
——最近的一个新闻回放
《漂亮用功的重点中学高三女生》
漂亮,用功,成绩很好。
跟爸爸说,我一定要考取重点大学。
爸妈出去打工了,攒她读大学的费用。
夜色下,她同三个同学放学回家。
分路了,她还要走好长一段小路。
《手机信息》
同学说,回家后,给她发了信息。
一会儿,收到回复:已安全到家。
《110中心接到的报警电话》
第二天,110中心接到了报警电话:
路边山坳发现一个女孩,
头部被击伤,已陷入昏迷,
下半身赤裸,一丝不挂。
《派出所警察出警》
两个警察到达事发现场,看了一下,
给所长打电话:确实有一受伤女孩,
昏迷不醒,有可能是个流浪的傻子,
您看是不是通知民政部门拉去火化?
《民政部门的人来了》
民政部门的人来了,为首的人看了看说:
这是个流浪的傻子,赶紧拉到火葬场去。
围观的人嚷道:太过分了吧,还活着呢?
警察说:又不是你亲老娘亲女儿,
治好了谁来养?抬上车,拉走!
《女孩被遗弃在邻县》
车上有人问:头儿,真的拉去火化呀?
不像是傻子呢,倒像被打晕强暴了的女生。
万一事后被追查,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!
还是把她遗弃在邻县偏僻的地方吧?
既不影响市容市貌,又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(面包车减速,然后,掉了头......)
《后记》
女孩在邻县一个山坳里被人发现,送到了医院。
父母从上海赶回老家焦急地守候在急救室外边。
今天,再去查看新闻,说已安然度过了危险期。
嗯,一些人家的狗,也比花季少女的生命高贵。
题外话:
去年,我写了一篇小说《人与狗》,里面写了一个上午出车祸的捡垃圾的老头,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才被人丢上车拉去火化,后面跟着一条流浪的狗。结果,被很多人呵斥,说你怎么能这样写呢?我们这个国家的人民怎么会这么冷漠呢?你这严重
脱离了现实生活,是不是有什么不良居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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